下列有關(guān)法的普遍性的表述,哪些是錯誤的?
A、所有法律、法規等在全國范圍內普遍有效
B、 相同的事項、相同的法律主體適用相同的法律、法規
C、法律、法規不應只針對特定的個(gè)人
D、法的普遍性與其他社會(huì )規范的普遍性相同
江蘇農信社招聘網(wǎng)(www.fangyuangou.com)參考答案
[答案] AD
[解析] 本題考查對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所謂“法的普遍性”,是指法作為一般行為規范在國家權力管轄范圍內具有普遍適用的效力。它有兩方面內容:一是法的效力對象的廣泛性,法在其空間效力范圍內對任何人一律平等適用,相同的事項和相同的主體即應適用相同的法律,故BC正確;二是法的效力的重復性,指法在有效期內對人們的行為可以反復適用。但須注意,法有普遍性并等于說(shuō)法的效力是絕對和無(wú)限的,它要受到時(shí)空限制:對于一國的具體法律而言,按照其制定主體和效力范圍的不同,有的在全國范圍內生效(如狹義上的“法律”),有的則只在部分地區生效(如地方性法規),故A錯誤。法律效力的普遍性以屬地主義原則為主,而其他社會(huì )規范(如宗教規范)則可能適用屬人主義原則,故存在不同,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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