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shí)間
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請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務(wù)必在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材料,逾期視作自動(dòng)放棄。
二、資格復審方式
無(wú)錫市濱湖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uì )410室(無(wú)錫市濱湖區金城西路500號濱湖區政府3號樓四樓)。
咨詢(xún)電話(huà):0510-81178789。
三、資格復審對象
1、4月29日參加筆試成績(jì)合格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同分跟進(jìn))。
2、高端緊缺性人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1:3并通過(guò)資格初審的人員。崗位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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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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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名稱(ch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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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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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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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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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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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技術(shù)骨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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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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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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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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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技術(shù)骨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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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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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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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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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技術(shù)骨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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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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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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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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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醫學(xué)科技術(shù)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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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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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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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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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技術(shù)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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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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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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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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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chǎn)科技術(shù)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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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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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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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九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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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醫學(xué)科技術(shù)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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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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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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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二中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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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內科學(xué)科帶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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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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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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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錫市第二中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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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分泌技術(shù)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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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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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1、請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shí)間內到指定地點(diǎn)參加資格復審,否則作自動(dòng)放棄處理。
2、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shí),根據所報職位的要求提供:學(xué)歷、學(xué)位證書(shū)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2022年、2023年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學(xué)歷證書(shū)或者《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不能明確專(zhuān)業(yè)方向與報考崗位專(zhuān)業(yè)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學(xué)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發(fā)表論文等內容,考生研究方向應與報考崗位專(zhuān)業(yè)要求一致;要求有專(zhuān)業(yè)資格、執業(yè)資格的,需提供專(zhuān)業(yè)技術(shù)資格證書(shū)、執業(yè)資格證書(shū)、注冊證書(shū)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jīng)歷及年限的,須提供工作經(jīng)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在職證明、社保繳費記錄等佐證材料) ,工作年限截止時(shí)間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因故無(wú)法到現場(chǎng)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審。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復審材料外還需攜帶由委托人本人簽署姓名的委托書(shū)。
現將2023年無(wú)錫市濱湖區衛生事業(yè)單位公開(kāi)招聘筆試成績(jì)和進(jìn)入資格復審名單公布如下:見(jiàn)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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